同學穿著統一的校服回校,有以下的意義

1. 由於香港社會貧富懸殊,學校不希望看到有同學沉迷於追求名牌、穿金戴銀,亦不希望同學向他人炫耀奢華,對其他同學造成心理上的干擾、學習上的障礙。其實,同學在求學時期,一切生活所需物質皆由家庭支付,而非其個人賺取,所以同學應該追求樸素生活,盡量減少父母經濟上的負擔。再者,同學在求學時期應將心思和時間用於學習而非外表上,這樣同學才能充分履行其學習的責任。

2. 社會大眾對學生的形象有既定的共同概念:學生的儀容、校服、髮飾,皆應以樸實、端莊、適體為原則。因著這種概念,學生在社化過程中學會配合群體的共識,視遵守這種原則為尊重群體的表現。學生在明白這種原則後自發地處理好自己的校服儀容,表現出自尊、自重和正面的自我概念。這種自理能力同時亦可以幫助學生擁有更佳的學習習慣。

3. 校服其實是團隊的制服,代表一個團隊。也是一項合約,容許學生進入校園的前提。校服不是時裝,因此穿著校服時,應貫穿修己的精神,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還要達至善群的精神,保持團隊的良好形象,免致影響公眾人士對團隊的印象。如同學校服儀容不佳,行為表現不端,會使公眾人士及街坊對該校的學生有負面的印象,繼而影響該校的學生在公眾人士心目中的形象,因而影響所有同學(包括現在及將來)升學及就業的機會。

4. 學校在錄取學生或僱主在聘請職員的時候,難免受標籤效應的影響。若公眾人士對申請者或應徵者就讀過的學校存負面印象,必定影響申請者獲錄取及應徵者受聘的機會。

5. 若個別同學因儀容不佳或行為不端而影響公眾人士對整個團體的印象,以致影響該團體成員的前途,實在是自私及不負責任的表現。此乃屬違規行為。

6.學生穿著同一校服回校學習,除顯示團結一致外,還有作為學校一分子這種身份認同之作用。

7. 我校雖然是一所接受政府資助的津貼學校,但我校能夠成功開辦,實有賴辦學團體在精神及物質上的鼎力支持。為了對辨學團體育才興學的誠意及理想表示謝意,所以我校無論在校名、校徽、校訓、校歌、校旗、校服,皆保留了辦學團體的一些特色象徵,同學應該以莊重的態度表示尊重,同時亦可顯示同學自身的修為。

8.當我校在校外舉辦一些校外活動時,為了保障同學的安全,以及讓老師或其他有關人士容易識別同學的身份,有需要時加以援手,並突顯同學代表學校的性質,學校必須統一學生在戶外的服飾要求,敬請家長留意學校的宣佈。 因此,同學無論上課或參加學校所安排的活動,均須穿著整齊校服。遇有例外的情況,學校會另行通知。